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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汽车租赁行业还很“幼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13 浏览次数:110
  从节前“一车难求”到节后纠纷频发,南昌市汽车租赁市场的经营者们每年都要经历一次“从天堂掉回人间”的煎熬。用业内人士的话说,汽车租赁市场目前正进入“春天里”,但如果相应的法规与行业管理手段跟不上,繁荣过后迟早会从“春天里”走入“寒冬”。
  
  小李今年从南昌租了一辆汽车回老家过年。租期结束后,他到公司还车时却遇到了麻烦。验车人员发现,车上有一道不显眼的划痕,要求小李赔偿损失。小李坚称,这道划痕不是在他租车期间产生的,却又拿不出证据。双方为此纠缠半天,小李想找行业管理部门投诉求助,打听后才知道,目前南昌汽车租赁行业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行业主管部门,更别说相关的规定了。无奈之下,小李只能按照租赁公司的要求进行赔偿。
  
  烦恼的不仅是消费者,汽车租赁公司方面也迫切希望有一个行业管理部门为行业内企业维权、协调。南昌兴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周贵斌告诉记者,在与消费者发生的纠纷中,租赁公司并不是大家所想象的“奸商”嘴脸。“有些人租车后拿去抵押,有些人租车后更换内部件或轮胎……”周贵斌说。他表示,有的人租车参与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当事人都放出来了,车却被扣在公安机关。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急需行业主管部门出面协调。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南昌市工商部门注册的汽车租赁公司有300多家。大多数公司属于没有固定停车场地、没有自有产权车辆、没有相关办公场所的“三无”租赁公司。由于该行业进入门槛低,只需一张办公桌和一部电话就可以对外承接业务,部分企业竞相以恶性价格战为促销手段,导致市场无序竞争,正规的汽车租赁公司因高成本反倒会被挤出市场。
  
  针对汽车租赁市场的混乱,相关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呢?南昌市客运管理处副处长车轰告诉记者,根据今年开始实施的《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申请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公司,首先要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当有十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有服务保障、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汽车租赁行业还存在着收费标准混乱、无格式合同等诸多问题。要是严格按照《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南昌市有一大批汽车租赁企业会因不符合条件被淘汰。”车轰表示,客管处准备与南昌市工商部门联系,借汽车租赁企业工商执照年检之机,由客管部门对这些企业的资质与条件进行核查,淘汰不符合条件的汽车租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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