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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醒:玩具枪、仿真枪危险性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3 浏览次数:63
  孩子们玩的小小玩具枪也能伤人眼睛,孩子家长被判赔偿对方医疗费、伤残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中站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给喜迎新年的市民敲响了警钟。
  
  小冯和大冯都在中站区府城街道某村居住,一个12岁,一个14岁,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2011年春节后的一天晚上,两人和另外两个小伙伴在村大礼堂附近玩耍时,大冯的玩具枪射出的子弹将小冯的眼睛打伤,医院诊断为右眼钝挫伤、外伤性白内障,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发后,双方家长协商不成,小冯家长一纸诉状将大冯告上法庭,要求大冯赔偿各项损失7万余元。法院在多次调解未果后,认为大冯给小冯造成的伤害存在,但小冯的监护人也有监护不力的责任;鉴于大冯是未成年人,近日大冯的监护人承担80%的责任,赔偿小冯3万余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承办法官提醒,春节临近,中小学生往往用零花钱购买玩具枪甚至仿真枪互射玩耍,危险性较大,建议家长和学校加强教育,不要让悲剧破坏了新年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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