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政府日前宣布对19类产品在本财年内的出口贸易予以现金奖励,但对于皮具产品的奖励由原来的15%降低到了12.5%。
孟加拉中央银行2011年7月17日在其网站上对上述政策进行了通告。
政策规定本国纺织品出口贸易将获得5%的现金奖励,代替退税等优惠政策。
成品革出口将获得4%的现金奖励,皮坯出口为3%。
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内进行的相关出口贸易都可以获得上述现金奖励。
孟加拉政府颁布出口鼓励政策
发布日期:2016-01-21 浏览次数: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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