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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废旧节能灯不能乱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24 浏览次数:118

节能灯因其节能高效的特性,现已逐渐代替白炽灯走进千家万户,受到市民欢迎,但很多人不知道,废旧节能灯对环境、人体都有害,属于危险废物。省政协委员张锦日前在提案中就这一问题予以关注,提醒市民废旧节能灯不能乱扔,并建议政府尽快建立相应的回收体系,避免其对环境、人体造成危害。

提案中说,为提高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建立了节能产品推广补贴新机制,重点支持高效节能的照明产品推广。“十一五”期间,我国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在全社会推广1.5亿只节能灯,以逐步取代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产品。去年山西省由财政补贴推广了600万只节能灯。

节能灯比普通白炽灯节电60%到80%,使用寿命多4倍至6倍。因此,推广节能灯可以有效节电,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但是目前的节能灯管中基本都含有汞,其沸点较低,常温下即可蒸发。据了解,如果一只节能灯管中的汞浸入地下,将会造成180吨水被污染。而废旧灯管在破碎后,汞会以蒸气形式进入大气,一旦空气中的汞含量超标,会对人体造成危害,长期接触过量则会中毒。

张锦委员建议,应尽快建立废旧节能灯回收体系,明确生产者、销售商的回收责任,强制其为回收埋单。另外,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科学设立回收网点,确定专门的废旧节能灯回收公司,保证被回收的节能灯能得到安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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