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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必须实名制购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14 浏览次数:228
  新华社电(记者董智永)记者12日从石家庄市工商局获悉,石家庄市工商局于5月5日至12月20日对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展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实行实名制购销。
  
  据石家庄市工商局食品处处长张培衡介绍,实名制购销是要求销售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物质的经营者,要保留销售对象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并登记其法人名称、联系方式,并且不准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物质的,必须向经营者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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